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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義我所欲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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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有事,16點那章先發了)

    「亭長,黑夫亭長!」

    臘月二十日,下市時分(15點到17點),安陸縣夕市,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新鮮出爐的上造黑夫頭頂土紅色的包巾,大步走在前面。

    在他身後,體質虛弱的朝陽里公士去疾在身後緊追不捨,一邊走,還一邊大聲喊著黑夫的名。

    黑夫卻不想停,直到被前方穿巷而過的一群人擋住去路,才不得已止住步伐。

    去疾乘機竄到他面前,攔住去路,氣喘吁吁,然後他就朝黑夫深深作揖,說道:「去疾多謝亭長借錢,解我燃眉之急,但這左半邊契券,亭長卻是忘在我這了……」

    說著,他就雙手將一份寫了篆字的借據契券雙手奉上!

    原來,就在方才,去疾因為無法繳清那三甲合計4032錢的罰款,被縣獄令吏帶到縣司空官署,準備讓他簽署文書,為官府做一年多勞役。

    去疾正要簽字,卻不料,那一日親手逮捕了他的湖陽亭長黑夫,卻突然來到,說願意借錢給去疾,讓他立刻繳納欠款,免除勞役。

    黑夫還當場請幾個小吏作證,和去疾簽了一份借債契券,黑夫持左券,去疾持右券,可就在他們出官寺時,黑夫卻將左券也塞到了去疾手中,然後就大步離去……

    去疾哪能不知道黑夫的意思?但他是個實誠人,做不出這樣的事,於是就追了黑夫一路,如今終於追上,非要將契券的左半邊還給黑夫。

    去疾發自內心地說道:「亭長之意我明白,但我也是有廉恥之人,犯法當貲(zi),天經地義,豈能讓亭長拿著捕盜的賞錢替我抵罪?亭長放心,我家雖然不富裕,但三五年內,攢夠四千多錢償還,絕無問題!」

    黑夫哭笑不得,這去疾雖然看上去病怏怏的,卻是個倔脾氣,送他的錢竟然堅決不要!也罷也罷,看來這的確是個好人,也不枉自己幫了他一次。


    於是黑夫將去疾的手又推了回去,誠懇地說道:「去疾,我想替你交錢,是由於此事完全因我而起。你目睹盜墓賊作案,卻畏懼里吏、賊人合夥報復,這是人之常情,並不羞恥。所以你才投了匿名信,這是無可奈何之舉。你本身並無過錯,只是律令不允許,也無法減免罪責。」

    他道:「我只是斗食吏,人微言輕,改變不了獄掾的判決,更改變不了律令條款,只能從改變自己做起。於是就自作主張,想出錢讓你免災,之所以當眾聲明這錢是借你的,也是為了避免麻煩。這四千錢,就當是你應得的舉報賞賜,切勿再推辭!」

    一個公務員出錢替罪犯消災是一回事,借錢給他人是另一回事,黑夫也是鑽了法律的空子。

    不料,聽聞此言後,去疾更是感動不已,他再拜說道:「黑夫亭長不僅是位勇夫,是一位幹吏,還是一位義士!義士之財,我豈能白拿?」

    說著,又要將那契券往黑夫手裡塞。

    黑夫也有些煩了,想一把推開他,又怕把這病秧子弄傷了,心一橫,索性一把拿過那左半邊契券,走到一旁看熱鬧的食肆店主面前,對那店主道:「店主人,借個火!」

    而後,在去疾驚訝的目光中,在店主人的詫異中,在集市眾目睽睽之下,黑夫便徑自拿起了食肆灶台上的一根柴火,將手裡的木質契券點著……

    眼看赤黃色的火焰慢慢爬上契券,火舌吞噬著上面黑色的字跡,去疾頓時大急:「黑夫亭長,你這是做什麼?」

    這可是四千錢的借據啊,說燒就燒?這黑夫亭長,一點都不在乎?

    黑夫卻哈哈大笑起來,他將燃燒的契券高高舉起,讓去疾病夠不到,待其全部著火,都快燒到他指頭時,才扔到地上。

    去疾忙不迭地撲過來搶救,卻來不及了,那契券表面幾乎化作了黑炭,字跡什麼都看不清,已是毀了。

    「去疾,自此之後,你我兩不相欠!告辭了!」

    言罷,黑夫便對著去疾一拱手,穿過看熱鬧的人群,揚長而去!

    去疾只能呆呆地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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