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4生疑下(1 / 3)
什麼鬼?
愛莎錯愕地將那封書面十分嚴謹的電子律師函仔仔細細看了一遍,從頭到尾沒落下一個字,然後視線死死盯住律師函最後右下角,也是這封律師函的發件人——太叔家族律師部!
愛莎手指有些顫抖,臉上閃現一縷慌亂和緊張,心中一個咯噔,「沒看錯吧?律師函……」
她只是普通聯邦公民而已,朝五晚九過著有規律的上班生活,打到大,風平浪靜沒啥波瀾。但她萬萬沒想到,自己有一天竟然會接到聯邦著名世家之一的狀告律師函。
雖然黑仲孫沅有些過分,網絡上發的帖子也有很多誇張的地方,但那不是虛擬網絡麼?而且黑仲孫沅的也不止她一個,其他人不一樣黑了?秉持這樣的想法,所已她沒啥心理負擔。
就算太叔家族算賬,多是發個聲明警告一下,不痛不癢,對於公民來沒有一損失。
輿論污衊的成本太低,既能發泄內心情緒,又能對平日裡的大人物指手畫腳,算算不虧。
至於仲孫沅之前在聯邦主流媒體直播採訪上的警告,根本沒誰放在心上,那時候民眾情緒激憤,黑她譴責她的人多了去了,不整個聯邦,至少有七成的公民都知道這麼一件事情。
太叔家族勢力再大,還能給這些虛擬網絡用戶一人發一份律師函,把他們都告了?
所以,誰也沒將她那時候的厲聲警告放在心上,第二天該做什麼就做什麼,然後紛紛傻眼。
真的是傻眼了,人家不僅給所有在虛擬網絡上發表污衊言論的用戶發送電子律師函,還給每一家過分抹黑太叔氏的媒體一家寄一份書面律師函,裡面的精神言論損失費十分高昂。
對於所謂精神損失費,太叔氏這邊的律師部也有自己的理由。
首先仲孫沅並沒有成年,在聯邦法律上還屬於「未成年」,屬於需要保護的弱勢群體。
聯邦法律規定十分清楚,對新聞中的未成年,應該給予言論保護措施,保護其個人**。
可這些媒體是怎麼做的?他們有做到媒體行業守則上的條例了?
根本沒有做到!
這些媒體在沒有證實罪名之前給仲孫沅按了罪名,並且言論上過分攻訐,引到公眾做出錯誤判斷,給她精神造成極大壓力和困擾,這種行為往深了,足以判刑!
作為媒體行業的佼佼者,他們應該以身作則,做公正公平的媒體人,而不是以傷害攻訐未成年,用不實噱頭博取輿論眼球,這種行為根本沒有達到媒體服務業的素養。
所以,太叔家族方面的律師部才對那些媒體做出賠償要求,只是數額大了一些而已。
其次,這些媒體不僅攻訐無辜的仲孫沅,險些將她置於危險的輿論風暴之中,還對已故元帥發表似是而非的錯誤性引導言論。太叔氏守衛聯邦,太叔妤瑤是家族榮耀,不允許污衊!
結合以上兩個條件,那些被發了書面律師函的媒體都要做出一定經濟賠償。
一時間,虛擬網絡各大平台都是太叔氏律師函的消息,有些人起初還有些不以為意。
可經過一些「明眼人」的仔細分析,紛紛嚇出一身冷汗。設身處地想想,若是仲孫沅沒有及時洗脫罪名,極有可能被那些情緒激動的民眾傷害,畢竟網絡暴力一兒不比現實暴力弱。
以前聯邦對輿論方面並沒有很仔細的法律,所以時不時會發生一些輿論暴力事件,最後引發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為了保證聯邦公民的權力自由和人身安全,網絡法律才逐漸完善。
「讓他們把熱議題往這件事情的起因引導,畢竟這件事情可是因為天腦誤判引起的,對了……讓軍校官方發一條聲明,解釋一下十五天生存訓練起初發生的波折……」
短短一段時間,天腦發生兩次錯誤,民眾知道了會怎麼想?
當然,這些都只是不起眼的鋪墊罷了,真正的大招還在後面,仲孫沅沉得住氣。
「……你們不覺得超可怕麼?這次還算幸運,畢竟仲孫沅背後有太叔氏做依靠,要是換一個弱勢一些的人,甚至是普通一些的,被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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