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九章 誣告反坐(1 / 2)
一切的質疑和不滿,在獵刀面前都是渣渣!
無論被澆醒的那人心裏面如何的不滿,如何的不願,如何的反對,但是當劉大刀將獵刀橫在那人脖子上的時候,那人還是乖乖的將鞋子脫了下來。
「靠,這麼臭!比他娘的鹹魚都臭!」
劉大刀才拿起那人脫的鞋子,就被鞋子熏的都快翻白眼了,趕緊將鞋子丟到那一堆鞋子中,用力的鄙視了那人一眼。
又不是我要脫的!
那人心裡一堆不滿,可是看在獵刀的份上,縮了縮脖子,沒敢說一個字。
「有勞大刀兄了。」朱平安見狀微微笑了笑,向劉大刀表示感謝。
「恩公,跟俺們客氣啥。」獵戶劉大刀咧著嘴,連連搖頭。
「就是恩公,都是俺們應該做的。」其他獵戶也都說道。
「諸位大哥,剛剛都說了是你們救了我。」朱平安放下樹枝說道,看著幾位獵戶一臉情緒激動要反駁的樣子,不由摸了摸腦袋有些無奈的說道,「呃,好吧,好吧,不過那你們也別叫我恩公了,直接叫我平安郎吧。」
「不行,俺們不能叫。」
「就是,那怎麼行,怎麼能直呼恩公名諱。」獵戶們連連搖頭,「如果鄉老還在的話,一準罵俺們不懂禮數。」
關於稱呼的問題,從「恩公」到「大人」,最後雙方終於達成了一致,將朱平安的稱呼定為了「公子」。
交流中,朱平安和這六位獵戶又進一步互相認識了,這六位獵戶中領頭的那個刀疤臉獵戶叫劉牧,是他們中身手最好的,也是他們山村最出色的獵手;話比較多,為人自來熟,看著較為活絡的那個獵戶,叫劉大刀,剛剛就是他撒尿澆醒暈倒那兩人的;另外四個獵戶名字跟劉大刀類似,都文化墨水不多的長輩熟悉的以兵器取的名,希望他們將來成為他們村打獵的一把好手,名字分別是劉大槍、劉大錘、劉大斧、劉大鋼。
相比之下,只有劉牧的名字聽起來認真點。
這六位獵戶才到京城沒多久,他們上次偷偷回雲蒙山腳下的村子掩埋了鄉親家人後,急忙忙又返回來的。
他們現在還是戴罪之身!這次回村掩埋鄉親也是偷偷摸摸進行的。
當初趙百戶殺良冒功,殺盡了一村老幼,盡取首級冒充韃子報功,十餘名獵戶們從戰場返回,遇到了外出打水倖存的劉老伯,知道真相後自然不甘,去縣城衙門擊鼓鳴冤,狀告百戶趙大膺人面獸心,殘害全村婦孺老幼。
但是奈何趙百戶背後勢力大,又兼著官官相護,最終縣官判決村莊婦孺老幼是被韃子殺害的,不僅與百戶趙大膺無關,反而趙大膺身先士卒率兵驅逐韃子成了英雄。
古代律法歷來是「誣告反坐」,所謂誣告反坐意思很簡單,那就是如果證明你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的話,那麼官府就要用你所誣告他們的罪名來處罰你。比如,張三狀告李四故意殺人,如果證實是誣告的話,李四無罪,而張三自己就會被官府以殺人罪處罰。
誣告反坐,這個律法是從秦朝開始創設的,被歷朝歷代所繼承,並且進一步發展,又增加了一款,「誣告有功名之人者,罪加一等」。功名指的是「秀才」及以上官員。
大明也不例外,太祖朱元璋講究重典治國,在繼承前朝誣告反坐的基礎上,而且進一步加重了對誣告罪處罰,《大明律》中《斗訟》篇規定:「凡誣告他人受笞刑的,加所誣告之罪二等;誣告他人受徒刑、流刑、杖刑的,加所誣告之罪三等。處罰的最高刑為杖一百流三千里。」
獵戶狀告趙大膺殺害全村人,而縣官又判決百戶趙大膺無罪,那麼告狀的獵戶就是誣告了!按照大明律規定要除以誣告反坐,按照殺人犯定罪處罰。
大明律:殺人者,死!
於是,前去狀告百戶趙大膺的獵戶全都被判了斬監侯,下放大牢,等待秋後處決。
劉牧、劉大刀他們六人當時去給冤死的父老鄉親買紙錢火燭等祭奠之物才僥倖躲過一劫,聽聞消息後連夜逃走。途中